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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部门工作职能

一、院办工作职能
1.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
(1)根据院长办公会、院领导及相关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督查、督办学院决策的实施及重要工作的落实。
(2)做好全院各系部、各处室协调配合工作。
(3)协助院领导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并安排学院周程。
(4)组织学院制度建设及规范性工作。
(5)负责协调学院综合治安管理,协助处理学院突发事件。
(6)负责学院节假日值班安排。
2.文秘与档案工作
(1)负责起草学院各种行政公文、学院发展规划、院长各类报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学院相关综合性上报材料。
(2)负责对各系部、处室送审或拟发的、以学院名义发文的公文进行初审后转呈院领导审批。
(3)负责撰写院长办公会等全院性会议的会议纪要。
(4)负责学院内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印有关工作简报。
(5)负责学院综合性大事记录、校史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6)负责学院所收文件、信函的签收、登记、审核、拟办、送批、传阅、(承办)督办、归档工作。
(7)负责以学院名义所发文件的草拟、送审签发及复核、繕印、用印、登记、分发、存档等过程。
(8)负责收集并向院领导送呈由各系部、处室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等文件。
(9)管理学院机要件以及学院的证明、介绍信等文件。
(10)负责组织学院各系部、处室各门类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和利用工作,并按时交园区档案管理部门。
3.宣传工作
(1)参与学院整体品牌宣传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负责管理、运营学院的宣传载体,包括学院网站、各种新媒体平台及校内宣传栏等;
(3)负责学院对外宣传稿件或资料的草拟或初审,并呈院领导审核;
(4)配合园区品牌策划与运营中心开展相关宣传、策划工作;
(5)负责院级会议、综合性来访接待及全院性大型活动的影像摄录,并收集系部、处室重要工作会议、专业来访接待及相关活动的宣传资料(含影音、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
4.会务、接待及活动组织工作
(1)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领导工作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院级会议会务及会议纪要。
(2)负责统一管理学院会议室,协调各系部、处室会议安排。
(3)负责上级领导机关、业务相关单位及兄弟院校综合性检查和来访的接待。
(4)负责院领导工作联络、接待及出访事务安排。
(5)负责主办或协办学院大型活动。
(6)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5.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制定学院涉外、涉港澳台工作指导思想与政策;
(2)协助业务处室组织国际学术活动与合作;
(3)协助人事处处理外校、外籍专家的聘请、服务与管理;
(4)争取各种外事项目;
(5)协助办理出国和出境手续及港澳台事务,做好出国出境人员管理;
(6)学院外事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信息收集工作。
6.收发与文印工作
(1)负责全院各系部、处室报纸、杂志的征订、收发。
(2)负责全院各系部、处室和个人的信件、包裹和邮件的收发。
(3)负责院领导信件邮寄等工作的办理。
(4)负责学院各系部、处室文件资料、试卷等的复印和誊印。
(5)负责按规定对所有文印材料进行登记、核算。
7.其他工作
(1)协助院领导做好与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及财税、民政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工作。
(2)协助董办做好学院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办学许可证的年审、换证。
(3)协助做好学院相关教育统计工作。
(4)协助院领导进行相关费用统计与控制。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党务工作
根据有关组织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党务工作包括:党委日常工作、组织建设工作、宣传统战工作、纪检工作等。
在党委日常工作板块,具体包括:党委文秘、工作督办、活动组织协调、办公室常规工作。
在组织建设工作板块,具体包括:党员发展、党校工作、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党员教育服务。
在宣传统战工作板块,具体包括:党建宣传、意识形态、政治理论学习、统一战线工作和党建与新媒体工作。
在纪检工作板块,具体包括:党纪处理、党风廉政建设等。
上述工作中,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做好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规章制度、信函等的起草及审核工作;负责党委各部门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文件内容和文字的审核;负责党委系统上级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做好党委规章制度建设。
(2)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学院党委名义上报、发文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委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草拟纪要、决议通知;负责学校党委大事记录。
(4)做好党内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保管、清退和档案归档等工作。
(5)负责检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学院党员发展的管理工作。包括学校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比例、质量的把控,发展党员的规章制度建设等。
(6)做好师生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
(7)负责党建各种报表统计上报;负责党务信息调研及上报工作,并将分析整理的材料上报党委,为党委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8)负责学校统战工作,协调与各民主党派、群众组织的关系。
(9)根据学院党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10)督促检查党委决定事项及党委领导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
(11)协助党委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
(12)负责党务系统的更新和党内统计数据上报。
(13)做好党建经费的管理。
(1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党组织和党校的活动安排。
(15)负责党委工作动态的宣传与党建网的维护。
(16)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草拟学校安全工作上报材料。
(17)负责接收转呈校内各单位向学院党委的公示、报告及转达党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18)负责学院党委印章和党办印章管理。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务处工作职能
1.以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开展教学宏观管理、制定和修订教学管理与教学建设的规章制度及行政各种教学文件,会同校内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研究并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负责组织学校新专业的申报。
3.组织各系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各类教学基本文件。
4.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内外教学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
5.开展各类定期、不定期的教学检查,组织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负责对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织和管理。
6.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指导各教学单位实施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
7.负责全校课表的编排和教学调度;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考试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
8.协同图书馆做好全校教材的预订和发放工作,协助各教学单位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配合其实施。
9.负责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归档和登记工作。
10.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室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
11.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教学人员的有关津贴;合理安排教学经费的使用。
12.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教与学第一线情况和信息。
13.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和教学见习,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14.协调学校各教学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间关系,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15.负责有关教务工作的对外接待和交流合作,承接外来教学及专业性业务工作。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挂靠的职责。
督导委员会主要为学院的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及相关工作提供专业化意见,是学院领导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决策的专家系统。其主职责如下:
(1)讨论、审核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新专业申报材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验室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学院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推荐特色专业、优秀课程、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对学院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教学质量评估,负责学院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师的教学考核。
(4)组织教学研讨及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相关活动,对本学院校级教研课题的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进行审核和推荐,负责教学教研成果、优秀教材的审核与推荐。
(5)讨论学院教学中的重大问题,对教学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开展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三、学生处工作职能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及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政工干部队伍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评优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
(4)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及工作制度。
(5)负责制定新生入学教育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迎新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6)负责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方案,指导各学院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7)负责开展学风建设,协助教务部门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8)负责制定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校规校纪教育并做好学生违纪处理。
(10)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大活动的学生组织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做好有关学生座谈会的组织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平台建设工作,编印学生工作刊物。
(13)负责检查与督导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并组织开展学生工作考核。
2.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
(2)负责安排政工干部夜晚值班,并做好记录。
(3)负责节假日学生返校情况统计与跟踪工作。
(4)负责学生户籍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预防及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公寓学生行为管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8)负责公寓管理队伍建设。
(9)负责学生宿舍的调整搬迁工作。
(10)负责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并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指导学生公寓管理联合会开展工作。
(12)负责修订完善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13)负责每学期学生宿舍评比、奖励工作。
(14)负责政工干部进公寓记录考评工作。
(15)负责公寓简报的编辑与派发工作。
(16)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生医疗保险工作。
(17)负责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对外联络、交流、接待等工作。
(18)负责学生工作处文书归档立卷保管等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学生资助工作
(1)负责宣传党和政府及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
(2)负责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和认定工作。
(3)负责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建立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4)负责助学贷款工作。
(5)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各种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7)负责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放等工作。
(8)负责办理符合相关政策的减免学费手续工作。
(9)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学年学费缴纳和欠费学生催缴工作。
(10)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负责制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制度。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及课程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强化四级网络机制,定期开展心理普查和排查工作。
(5)负责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咨询工作。
(6)负责心理健康宣传载体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大学生心理健康联合会开展工作。
(8)负责心理健康专兼职队伍、学生朋辈互助队伍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开展学生心理状况分析与调查研究工作。
5.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1)负责毕业生生源、就业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
(2)负责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审核及鉴定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南》《毕业生信息手册》的编制。
(4)负责就业指导课课程设置与课程管理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维护工作,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6)负责组织开展校内就业双选会和校园专场招聘活动,指导毕业生参加校外双选会和招聘会。
(7)负责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8)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接转、邮寄等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工作。
(10)负责就业统计及发布就业率、就业质量报告。
(11)负责“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招募组织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13)负责就业指导中心文书归档立卷保管、毕业生改派等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4)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为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专业调整等提供依据。
6.其他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能
招生办公室是在学院主管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纪律,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章、公正、有序地进行。
2.根据学院发展目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各系(部)上报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年度春季、夏季高考招生计划编报等工作。
3.负责拟订招生宣传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招生简章材料的组织、印刷、派发工作;负责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微信等媒体网站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生源基地建设工作,参照往年招生数据,制定生源基地走访方案,联系沟通、走访生源中学与地市招办。维护与各省市招生办、兄弟院校的日常联系和交流工作。
5.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6.负责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资格审查、注销工作及招生遗留问题的解释及处理工作。
7.负责调研分析各种招生数据,编写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统计分析年度招生数据;及时提出改进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学院领导决策参考。
8.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册的归档工作。
9.协助完成人才数据平台、高基报表等招生数据填报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事处工作职能
1.岗位编制管理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师资、外事、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董事会人事工作规划及学校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和调控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统一管理全校岗位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负责执行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编制,包括制定招聘计划、跟踪编制执行情况;负责有关人事工作的各类统计;负责富余人员管理、分流及安置工作。
2.师资队伍建设职能: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及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优化师资队伍各方面指标,优化师资结构;制定师资引进、激励、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3.人才引进职能:负责制定各类人员引进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面试流程、落实招聘结果;负责高级人才引进政策的制定、招聘、分类管理及考核工作。
4.职称管理职能: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及内部评定工作;负责校内各级职称评委会的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全校教师资格证认定。
5.师资培训职能:负责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围绕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负责组织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及相关的审核工作;负责建立教职工培训档案;负责师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负责履行教师发展中心职能;负责统筹管理各二级单位开展专业进修、考察,参加学术会议人员的选拔和联络工作。
6.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教师培训、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开展教师教学研讨交流、统筹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协助教师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7.薪酬福利及人力成本管理职能:根据董事会及学校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全校的工资和部分福利的审批,完成校内工资及福利分配及发放工作;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核放奖金工作;负责教职工社保及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管理工作;负责合理控制人力成本,负责统计及分析不同时期的人力成本状况;负责了解及关注同期各类同等院校及市场薪酬福利情况,并做出合理对比,提出有效薪酬调整建议。
8.考核及奖惩管理职能:负责全校教职工各类考核与奖惩工作;记载各二级单位获奖及教职工奖惩情况;负责组织教职工内部评优与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组织上报外部推荐评优、评先工作;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对违纪失职教职工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9.干部管理职能:负责协助学校对干部任免、调职和提拔晋升的考核、民意测评等手续办理及跟踪考核工作。
10.人事调配及人员流动管理职能:负责办理教职工内部调配、入职、离职、辞退、退休等相关人事手续工作。负责办理档案调转、户口转移等工作。
11.工作纪律管理职责:负责督查教职工工作纪律;负责出勤汇总、请假、加班、补休、销假等考勤管理工作;负责违纪行为惩处工作。
12.劳资关系及劳动合同管理职能: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学校相关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进行流程管理及跟进工作;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劳动备案工作;负责处理劳资纠纷及劳动仲裁工作;负责接受教职工各类投诉及申诉工作;负责其他各类外聘、兼职、返聘、劳务派遣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法律顾问及法务部门保证学校合法用工。
13.对外上报师资数据职能:负责提供学校各类师资状况及师资统计报表;负责协同各二级单位提供师资数据的支撑材料;负责各类师资评估督察工作。
14.人事档案管理职能:负责建立及管理维护教职工电子档案信息及纸质档案;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迁转及协助办理第三方托管手续;负责户口管理及协助教职工办理户口迁转工作。
15.其他职能:负责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在职证明(在校工龄证明)、在校婚育证明、在校有无福利分房证明等相关人事关系证明。承办上级部门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人事工作。
 
六、财务处工作职能
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起草、修订学校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
2.参与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负责编制学校的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和经济分配方案。
3.负责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对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跟踪、控制和评价;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提供,科学开展财务分析和预测;开源节流,加强收入管理,控制费用支出,合理使用并科学运筹学校资金,降低金融资金运作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4.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职称评聘、业务考核、会计人员资格审查等工作;负责学校二级财务机构和委派会计人员的会计业务指导;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及软件的开发与维护;负责协调其他财务会计事宜。
7.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资金管理,银行账户监管以及发票、印鉴的保管;
10.负责财务风险控制及经济合同审批。
 
七、后勤保障处工作职能
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学院对后勤、资产、基建等工作的总体要求,代表学院行使行政服务管理职能,负责学院的条件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院后勤工作的决策,参与后勤重大问题的研究,代表学院行使后勤服务的监督职能。
2.根据学院后勤保障规划,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3.代表学院与后勤集团签订各项服务协议,并检查、监督、验收其执行情况。
4.明晰学院资产产权关系,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及有效使用,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合理调配、用管结合的原则合理使用。
5.做好学院办公用房的管理和调配工作,按照学院标准配置各类办公用房及相关办公用品。
6.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物资保障工作及学院新生入住安排工作,及时解决学生住房各类问题。
7.负责学院教师公寓物资保障工作及教师入住安排工作,及时解决教师住房各类问题。
8.负责学院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生活用品的资产账务登记工作,与各部门实物管理人员及时相互沟通、监督、协调、核对。保证账务的及时性、准确性。
9.与园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做好学院医疗卫生、疾病防控工作。根据各级疾控中心的各项要求,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处理各类突发状况,为学院师生生命、健康提供保障。
10.负责学院小型基建、水电日常与应急维修及维护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推进学院资产管理制度改革。
11.负责完成各级教育部门资产、卫生、医疗、基建、水电维修等各类报表的填报、上报工作。
12.与园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做好学院绿化整体规划和景观设计及日常校园绿化维护管理。
13.制订全校专项维修工程计划,组织实施学院批准的后勤维修项目;做好日常维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4.与园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做好对护理学院餐厅、商铺的监督管理。
15.与园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做好后勤工作研究,后勤文化建设。履行对后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的检查和监督,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全校节水、节电、节能降耗的管理工作。
17.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严把工作质量关。
18.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保卫处工作职能
1.在学院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统一开展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提供安全服务保障。保卫处下设治安科、消防科和政保内勤科。
2.坚决贯彻高校保卫工作“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十六字方针,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提供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3.负责开展法纪、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有关单位及部门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协助侦办各种相关案件。
5.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法制、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积极参与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6.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预防、制止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7.负责校卫队管理、校园公共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及学院重点部位管理,如:教学楼、公共场所、商业网点、校内施工场所等重点部位。
8.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领导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9.为师生员工办理边境通行及涉外活动的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学生政审工作,做好外来暂住人口(含外籍暂住人士)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与教育厅安保部门、政府维稳办、综治委、公安、消防、安监、城管等各级部门协调相关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工作职能
1.在主管实践教学院长的指导下,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与教研室一道编写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并主动与教研室确定实验项目和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校规定合理安排实验老师。  
3.创新实验教学内容,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有计划的更新实验内容,开设新的实验项目,努力提高“三性”实验开出率,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4.按时申报仪器设备、实验器材和实验动物的年度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做好经费预算。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5.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 目的。负责落实各系(部)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及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6.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专业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实验教学工作;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和卫生管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等工作。
7.与各教研室共同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终盘点与清理,核实实验室固定资产账、卡、物,并对大型仪器设备做好效益分析。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工作,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工作。
8.积极创造条件,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实验室开放,给学生提供自主实验条件,并吸引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9.按照评估要求做好实验室教学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0.努力创建校级、省级、示范合格实验室。
11.指导学生通过实验课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并获得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构,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12.指导教师要选用好实验指导书,作好备课笔记,根据实验指导书认真准备实验,进行试做,并会同实验老师共同检查实验仪器和设备,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13.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每个实验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并写出实验报告。教师要审查学生实验的数据,仔细批阅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实验必须重做;对不严肃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不接受教育者可令其停止实验。
14.指导教师在学生第一次做实验时,应对学生进行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15.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努力增设设计型和综合型实验;鼓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模拟实验的基础上向自拟实验方向发展。
16.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的实验课作出全面评定,并按规定比例计入该课程平时成绩,比例大小应视实验的数量和学时数,由教研室统一设定。对于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成绩考核。
17.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做实验,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安排时间补做;无故不按时做实验的应写出检查报告,视其情况,由教师决定是否给予补做。凡有实验的课程,缺做该课程实验四分之一或实验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本课程的考核资格。
 
十、教学系(部)工作职能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指令,并根据上级要求讨论和决定本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原则,明确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系部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2.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和职责,积极谋求优质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精”。根据学院发展规划,负责拟定本系部的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本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执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4.在学院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专业的教学与管理工作,负责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订、实施本系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完成品牌与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新开专业等的申报和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按学院要求,制定并上报本部门阶段性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5.负责制订、执行本系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的论证工作,本系课程建设与开发及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系教学组织管理及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的科技开发规划;负责教师立项的教、科研项目管理。组织教师的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管理。
7.负责开展本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根据本系专业特点、师资优势,加强与企业、社区的交流,开发适合的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
8.负责本系(部)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及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制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
9.制定本系(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新建实验室、实训场地的申报工作,经批准后建设、验收:负责各项实训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实训的规范运行。
10.负责本系(部)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实践教学,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师生参加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竞赛。
11.负责本系(部)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实践课程考试考务管理和学生成绩管理,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生、就业指导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12.执行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合理使用、调派给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用及其他各项资产,及时向财务处备案;负责上述资产的管理。
13.配合学院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毕业就业推荐及就业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本系招生专业及学生人数计划等工作。
14.负责本系(部)教风、学风建设,本系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15.负责本系(部)党风党建工作,科研、社会服务及来访接待工作。
1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